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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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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保险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有着投保范围广、老少皆可宜、三年一返还、收益节节高、约定返保费、领取更灵活、终身生存金、养老有所依、特别生存金、一片关爱心的特点,是险种最火热的两全保险之一。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公司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5%;以后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在上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增加,但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险金额的30%。

  自保险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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