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一场春秋大梦,昨日方醒。1998,一直以为自己像中了彩票一样幸运地买到了中国人寿的“潇洒明天”这一险种,当时的宣传是生存金以每年6.5%复利计直至终身.当时的保险销售员给我算过一笔帐,投入的10万元保费,直至我80岁,可获得百万元的回报。近年来多次看到有关保险的各类纠纷,指责保险公司的无德和无耻。从未怀疑过我购买的“潇洒明天”有任何问题。20年缴费期限快到了,可是昨天有人告诉我:你是不是签过生存金累积之特别约定?猛然想起中途曾有业务员上门,让我签过一纸合约,当时只字未提此约定跟6.5%复利有任何关系,也只字不提签定年限跟回报率有什么关系。只是说:不过是约定个时间取出来,一样的。此约就是中国人寿抛出的一个大圈套。直到今天才知道,当时宣传时承诺的6.5%复利,其实并未写入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不签这个约定,那就一分复利都拿不到;如果签,他们就忽悠你签订20年,很多人和我一样签了20年。那么,也就是在完成20年缴费之后,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这20的生存金加上生存金产生的复利。以我为例,我购买二份1770元,20年缴费是35400元,2018后满20年,我只能拿到每份11400元的生存金累积,乘以2等于22800元,此后不再计算复利,只有每三年一次2000元的生存金返还(每份1千元),以及保险金每年5%的增额(这相当于银行利息,但是银行的本金是随时可以取的,而该保险金是身故后才能兑现)。也就是说,本金354000-22800=12600,这个12600元,按每三年返还2000,还需要6年我才能大至拿回本金。也就是保险公司白白用了我26年的钱而没有付出一分利息。26年以后,要看自己运气了,各位,35400的本金,要经过26年才能拿回本金。期间你要活得好好的,才能每三年返还每份1000元的生存金,和保险金每年5%的增额。那么这份轰动一时直至今天还有人在惋惜没有买到的“潇洒明天”,其实没有任何保障,除非当时你签的是30年以上,尚有可能获得一点回报。唯一的收益,是身故后的保险金每份1万元。
总结一下,如果你当时在中途签了20年的特别合约,那么恭喜你,你几乎分文无获,白白让中国人寿用了你20年的钱不说,20年期满后,他只还你五成多一点的本金,你还得等6年或者更久才能完全拿回属于你的本金(看你买险时的年龄了,年龄越大,拿回成本的时间就越长)。买得越多,亏得越多,我听说一个买了20份,也签了20年,那么他的损失比我惨重得多,可能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一个蒙里蒙懂的平头百姓,因为看不懂合同,因为不懂得如何计算复利,因为相信国家不会骗人,因为相信熟人,被中国人寿耍了,“潇洒明天”不可能潇洒,只有无法表达的愤怒。20将至,人兽,你如何面对当年“潇洒明天”千千万万的买主????像我这样蒙在鼓里直至今天的人又有多少?中国人寿无耻至此,保险公司就这样用各种霸王条例,先诱人上当,再剥夺客户的利益!
网上一搜,2011时就有当年的保险从业人员发过贴,揭露中国人寿的无耻,摘录一段“中国人寿就是这样用单方面的条款,骗取客户,掠夺他们的利益。十几年前,保险业务刚刚在温州起步,很多人都是这样被投保举例说明书所骗,糊里糊涂签了合同,然后在5年、10年、15年,甚至更久之后,才发现里面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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