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一、小孩生存至18、19、20、21周岁,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教育保险金。生存至25周岁,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婚嫁保险金。生存至60周岁,按基本保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
二、18周岁前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8周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
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