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现金年年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且合同有效,可获得保证给付的“生存现金”,直至合同效力终止:60周岁之前,每年可获得5%保险金额的生存现金;60周岁之后,每年可获得10%保险金额的生存现金。
75岁贺寿福寿双全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将获得累计已交保险费的“贺寿金”,为寿诞更添喜庆。
人寿保障直至百岁
被保险人享有直至百岁的人寿保障,一旦不幸身故将获得“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若未满18周岁不幸身故,其身故保险金为累计已交保险费;若75周岁前且已满18周岁不幸身故,其身故保险金为累计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退保金)两项中的较大值;若75周岁后不幸身故,其身故保险金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退保金)。
周年红利额外惊喜
每年参与周年红利分配,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若客户选择红利存放于本公司,按每年确定的红利累计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周年红利的分配是不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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