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红保险经营状况及公司分红政策
在上一红利核算年度,本公司分红险人民币业务保费收入共计141,201.23万元。
本公司的分红政策是以稳健经营,回报客户为宗旨,努力保持各年分红情况的连续性和在同业中的竞争力。
二、可分配盈余
在上一红利核算年度,本公司分红险人民币业务的可分配盈余为6,781.37万元。可分配盈余包括利差盈余和死差盈余。
三、红利计算基础
本着公平的原则,本公司对于每单应分红利根据保单对盈余所产生贡献大小来确定。其中利差红利以保单的评估准备金为计算基础,死差红利以保单的风险保费为计算基础。
四、红利计算方法
根据公司上一红利核算年度分红险人民币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当年的所有分红险人民币业务的利差及死差红利。在此基础上,根据年底所有有效保单在其保单周年日的盈余贡献分摊,确定每一保单的利差红利、死差红利。客户保单周年日应分红利=利差红利+死差红利
五、本期红利说明
本期红利包括正常红利和特殊红利,特殊红利金额为红利总金额的45%,关于特殊红利的说明请参见“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特殊红利分配的通告”。
红利领取方式说明
一、如果您的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且合同在红利分配日有效,本公司将于红利分配日将红利转入您的红利累积账户,人民币保单的累积红利从本年保单周年日到下一保单周年日适用的红利累积利率为3%,除条款另有约定外,您可在保险期间内随时来本公司办理手续领取累积红利,也可于合同终止时领取。
二、如果您的红利领取方式为抵交保费,且合同在红利分配日有效,本公司会将分配的红利用于抵交保费。对于保单周年日在6月1日前的保单,本期红利及相应利息于下一保单周年日一并抵交保费;对于保单周年日在6月1日后的保单,本期红利于本保单周年日抵交保费。当红利抵交保费后有余额时,余额不计息,用于继续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费;未另行指定的,抵交保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默认为累积生息。
三、如果您的红利领取方式为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且合同在红利分配日有效,本公司将于保单周年日增加您的保险金额,新购买的交清增额保险的生效日为当年度的保单周年日。
四、若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15或与业务员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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