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定期保障,满足特定时期更高的保障需求。
费率低廉,责任覆盖意外、疾病所致的身故或身体全残。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
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
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新华·定期寿险A款·投保示例:
罗征30岁,结婚时贷款39万买房,贷款需2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是家中每月的主要支出。为了在遭遇不幸时
避免债务危机的发生,他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新华定期寿险A款,选择20年的保险期限,缴费期20年。每年交保
费1250元,平均每天交3.4元,20年累计交保费2.5万元;
保险利益:身故或全残给付50万元,一年内因病身故或全残给付5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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