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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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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1年后疾病身故,仍生存的未满70岁的被保险人可在60天内申请投保我们当时提供的终身寿险,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保费支出:年交保费4260元。

  基本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任一被保险人1年内疾病身故,领取14140元,主险合同终止;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1年后疾病身故,领取10万元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如果主险合同的两个被保险人在30天内先后身故,且身故均发生在各自7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可领取10万元“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任一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的,我们不承担“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保证可保权: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1年后疾病身故,仍生存的未满70岁的被保险人可在60天内申请投保我们当时提供的终身寿险,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附加保险利益:

  意外残疾保险金:交费期内,任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分红: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附加保险利益不参加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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