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同时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二、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条款所释义的残疾(3)项目之一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依“身故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同时发生条款所释义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项目时,我们只给付一项之“全残保险金”。
产品特色
保费低廉,保障额度高,可单独购买;
交费期间保费固定,可根据需求选择不同期限交费;
无须体检便可转换为其他寿险;
可选择多种附加利益,提供周全保障。
保险案例:30岁张先生,投保金盛安心定期寿险,保额50万元,交费期20年。每年交费1,710元,张先生每天只需要不到5元钱,就可获得20年内身故或全残50万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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