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人身保险公司发布的保险条款实行全国统一编码。2014年8月1日起,各公司使用的人身保险条款应印刷条款编码,供消费者查询。
据了解,人身保险条款编码应由文字编码和二维编码组成,其中文字编码由各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自行报送,二维编码则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编制。条款与编码一一对应,一经确定不可更改。
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保监会要求各公司按照条款编码的编制要求,对报送保监会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进行统一编码,并将保险文字编码和二维编码印刷至条款首页显著位置。2009年《保险法》修订后至2013年12月31日已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各公司要进行统一编码补齐,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
保监会同时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抓紧完善人身保险产品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增设条款查询平台,方便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编码查询保险条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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