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意外保险的理赔程序如下:
报案。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一般应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收集单证。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如:医学诊断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保险公司审核。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限内会作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下达赔偿或拒赔通知。
领取赔偿款。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支付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贷收据或证明;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一受益人须提供单位证明);
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若申请人与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有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死因鉴定,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残疾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贷收据或证明;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一受益人须提供单位证明);
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何规避保险理赔难题
不属于保险责任。每份保险都有特定的保险责任,只有在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的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应当进行如实告知。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他人代签名。代签名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屡见不鲜。代签名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出险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观察期内生病。一些带有医疗费赔偿的医疗保险合同中,为了防范投保者故意带病投保,其中有一条规定是:保险责任从等待期(观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保险事故是在等待期(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为了获得高额保险金,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不仅不能获得保险金,而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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