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充足率回升
《证券日报》(官方微信:证券日报微保险)记者梳理中报发现,中国人寿、平安寿险、新华保险、人保寿险、太平人寿这5家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其余5家公司中,平安寿险、太平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回升的原因更为直观。平安寿险2014年6月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13年年底上升12个百分点,由171.9%提升至184.3%,主要原因是其“上半年成功发行80亿元次级债”。
而相较去年年底的166%,太平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今年6月底亦提升了25个百分点,这与其年初获得股东增资不无关系。太平人寿2013年年底的注册资本为62.3亿元,2014年年初股东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100.3亿元。
除以上3家公司外,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人保寿险的情况相对复杂——其皆是在未获增资,且保险业务增长的情况下,出现了偿付能力充足率回升。在相关的原因解释中,中国人寿给出了“综合收益增长”的因素,新华保险则在此之上提到“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结构变化”等语句,人保寿险并未给出相关理由,从其数据看,大幅增长的给付及赔付总额势必对提升偿付能力发挥了一定作用。
原因一:综合收益提升
在偿付能力提升的影响因素中,综合收益增长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解释,这包括承保盈利能力的提升以及投资的改善因素。
如中国人寿就明确提到偿付能力充足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当期综合收益增长、公司派发 2013年度现金股利和保险业务稳健发展最低资本要求增加的综合影响。中国人寿的数据显示,该公司6月底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99%,相较去年年底的226.22%提升了14.77个百分点。根据其解释,中国人寿归201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由去年同期的124.69亿元,增至286.75亿元,增幅接近130%。
新华保险也给出偿付能力提升的类似原因。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由2013年年底的169.66%提升至2014年6月底的175.14%,实际资本及最低资本两个指标的变化最终导致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5.5个百分点。
半年报显示,新华保险实际资本由于当期盈利、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结构变化,由347.8亿元增至390.3亿元,而随着保险业务增长,最低资本也由205亿元增至222.8亿元。
普华永道中国保险业主管合伙人周星对《证券日报》(官方微信:证券日报微保险)记者称,有些财务指标的波动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会产生较大影响,比如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资产,其公允价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投资资产结构的变化(不同投资资产形态在保险公司计算偿付能力时其认可比例不同),也会对偿付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2014年上半年,新华保险的净利润由去年同期的21.87亿元增长71.4%,达到37.48亿元。6月底,在其5947.6亿元的投资资产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77.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19.4%。
原因二:赔付增加
此外,周星表示,保险公司的赔付、给付等变动都会对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产生较大影响。人保寿险就属于这种情况。
不同于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人保寿险的盈利并未明显增加,其上半年的净利润仅由去年同期的10.06增长2%至10.26亿元,6月底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却由去年年底的202%提升19个百分点,达到191%。
人保寿险并未对偿付能力提升的变化做出解释,但根据其最低资本的增幅远低于实际资本和保险业务收入的增幅同时给付总额大幅提升的情况看,给付总额大幅增长释放了一定的资本,无疑是相对合理的猜想。这即是一位保险业分析师所认为的,寿险满期给付高峰会释放资本金,寿险业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渐成熟后,可能将进入资本释放的过程,这有助于缓解偿付能力压力。
人保寿险6月底的实际资本由2013年年底的249.92亿元增长11.4%至278.44亿元,最低资本由123.86亿元增至126.27亿元,增幅仅为1.9%。与此同时,上半年保费收入580.19亿元,同比增长53.8%;给付及赔付总额由2013年上半年的404.66亿元增长51.3%至2014年同期的612.17亿元。
除此之外,对价值的一定兼顾也帮助了人保寿险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提升。人保寿险上半年新业务价值为25.75亿元,同比增长5.9%,去年同期为24.31亿元,截至6月底的内含价值为408.66亿元,同比增长10.9%。
按原保险保费统计,今年上半年,人保寿险传统型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险、意外险及短期健康险分别实现保费468.25亿元、96.26亿元、4100万元、15.27亿元,占比分别为80.7%、16.6%、0.1%、2.6%,这一产品结构与去年同期(7.5%传统型、88.9%分红型、0.1%万能险、3.5%意外及短期健康险)相比已有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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