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在建司六十周年暨上市六周年之际,隆重推出回馈新老客户的“福禄双喜”产品,这是中国人寿第一款两年一返的险种。作为一种新型的家庭理财工具,它为当前追求稳健理财的家庭提供了最好的选择。
“福禄双喜”刚一推出,就得到了广大客户的普遍欢迎。据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福禄双喜”具有四大特点:
一是满期还本、长寿是福。
即被保险人生存至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返还满期保险金。
二是爱心延续、生命保障。
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是两年一返、固定收入。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是享受分红、添财添禄。
即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此外,“福禄双喜”具有保单贷款功能,确保资金灵活,当客户急需用钱时,就可以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获得急用现金,而保障部分依然是有效的。可见,“福禄双喜”产品是一款具有“大病有钱治、没病能投资、定期就给钱、本钱没损失”特点的,集理财和保障为一体的全能产品,能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
一、产品特点
满期还本长寿增福
生命保障爱心延续
两年一返固定收入
享受分红添财添禄
二、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三、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四、交费期间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五年或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五、示例福禄双喜10年交费投保举例: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福禄双喜两全保险,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5625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15625元,至保单届满最高可领取343750元。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50万元,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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