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保险期间为十年,保费一次性交清,提供生存金(定期年金和满期金)给付和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清晰明确,适合拥有较大金额现金,对保险有一定需求,而又不愿增加理财难度和繁琐度的人群,是一款管理现金的“贴心”工具。
该产品自合同生效满两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其次,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中国人寿还将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除生存给付外,如果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国寿鑫年金保险利益条款说明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满两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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