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所需材料
1、住院发票2、诊断证明(5号楼大厅便民处盖章)3、身份审核表(参合患者住院三天内到医保办备案并盖章)4、新农合重大疾病申请回执
1、参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参合证复印前三页2、医药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盖章)3、出院发票复印件、新农合报销凭证(妥善保管)4、住院病历复印件5、参合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开户行可为工行、农行、建行、中行或邮政储蓄银行。
新农合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1.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
2.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
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1)起付线。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7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3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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