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由平安平安福
终身寿险、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2015)、平安附加长期
意外伤害保险(2013)、平安附加意外伤害
医疗保险(A)或(B),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
重大疾病保险(B,加强版)、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加强版)组成,简称“平安福计划”。
投保示例
李女士,30岁,丈夫张先生30岁,是小有成就的私营企业主(无
社保),也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丈夫紧张的工作使李女士倍感健康对他的重要。为了让丈夫的健康得到保障,更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李女士决定为他投保平安福计划,全方位的保障让李女士更安心。
年交保费:11937元,20年交(第20年11112元)。
计划利益:
1、重疾保障范围广,确诊即付重疾金
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45种重疾,确诊即付28万,保障及时到位,为一家之主的健康和家庭财务安全保驾护航。
2、轻度重疾显关爱,独立给付保障全
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且确诊28日后仍生存的,按照重疾基本保险金额的20%(即5.6万)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且不影响
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
3、自驾车意外保障加倍,保障更长范围广
作为企业主的张先生,常驾车出行,平安福计划提供的驾乘意外保障,可在被保险人驾驶、乘坐非营运私家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获得双倍基本保额赔付,最高达100万,意外保障责任延长至70岁。此外,交费期内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每年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医疗费用保障(100元免赔额在社保给付范围内赔付且不超过其他补偿后的余额),关爱升级,保障倍至;多达281项的意外伤残评定标准,让责任范围覆盖更广泛,保障更周全。
4、稳定保障伴终身,确定利益抗风险
平安福计划的主险保障30万与重疾保障28万元到终身,如张先生一生中未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身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当时的主险基本保额作为理赔金全额支付给保险合同受益人,确定的保单利益,相伴终身的呵护,让客户安享品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