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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人生c款终身寿险 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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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终身保障巧规划,抵御风险护全家;
 
  保额分红享复利,保障增值会长大;
 
  重疾保障免担忧,终身庇护显关爱;(可附加金瑞人生重疾保险,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提供多达35种的重大疾病保障。)
 
  年金转换老来福,养老无忧更可靠;
 
  资金融通真便捷,真情关爱伴一生。
 
  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的50%及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上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投保人根据本产品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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