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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

  充足的教育金保障 生存金返还最高达290%,充分保证孩子享受教育的权利 合理进行财务规划 零存整取,提供教育金及创业金,减轻家庭未来生活压力;终身分红,分享专家理财成果,增加获利机会 投保方式灵活选择 可灵活选择教育金领取方式,满足家庭个性化需求 一朝投保关爱终身 终身保障,18周岁(含)-60周岁(不含)双倍保障,体现关爱;被保险人18周岁前,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不计入被保险人寿险风险保额,投保金额不受“5万元”限制 费率设置不分性别 方便投保,享受同等成长关爱。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 本合同生存给付有如下三种方式,投保人投保时须选择投保其中任何一种: 1、若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五、十六和十七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合同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若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和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合同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3、若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五、十六和十七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和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合同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给付: 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 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按如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 (1)累计所缴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00%;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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