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产品属于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按照中国保监会《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内容,“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
产品特色:资金保障+固定收益+红利分配
一般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赔付2倍基本保险金额;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赔付3倍基本保险金额;航空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赔付5倍基本保险金额;满期保证基本收益,并有分红。
购买提示
投保人年龄:18周岁以上
被保险人年龄:出生28日至65周岁均可
最低保险费:3000元,上不封顶
保险期间:6年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投保示例
赵先生,30岁,为自己购买六年期的“金鼎富贵b款”,一次交纳保险费10万元,获得的利益如下:
6年后,赵先生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10.81万元+分红
在此期间,赵先生同时获得以下保障: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返还10万元保险费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81万元+分红
一般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1.62万元+分红
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2.43万元+分红
航空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金:54.05万元+分红
权益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购买时,请注意投保人、被保险人亲笔签名。
您自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犹豫期内要求撤销合同的,我们将无息退还您已交纳的保险费。犹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我们将向您退还当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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