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举例
王先生,30周岁,外企中层管理人员,为了做好人生规划和家庭财富安排,经过综合比较,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鑫易宝保障计划”,选择了5年交费,20年满期,年交保费10000元。其中,国寿鑫易宝年金保险保费9760元,国寿附加鑫易宝意外身故定期寿险保费240元。可获得如下保障:
关爱年金
投保之后的前五个年生效对应日,王先生每年可以获得关爱年金1000元,共计5000元。之后直至王先生50岁对应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可获得关爱年金1500元,共计22500元。
满期保险金
若王先生生存至5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领取满期保险金50450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王先生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可获得当时主险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王先生在保险期间内,乘坐轨道交通工具(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不幸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上述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可获得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51350元和当时主险的身故保险金之和,合同终止。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王先生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效客票乘坐民航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可获得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52250元和当时的主险身故保险金之和,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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