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与当时为陈先生办理理财产品的保险员章女士取得了联系,她告诉记者,五年前,陈先生确实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但最终的利息发生变化,主要与公司效益相关。
“陈先生购买的这款理财产品,它的收益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章女士告诉记者,可能当时柜员向陈先生介绍这款产品时,按照当时收益的算法,5年后能取得2000元的收益,但5年内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划定的最终收益为1380元。章女士强调,这些收益的核算是由公司统一核算和分发。
律师说法
记者就此咨询了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邵佳权。“这样的案例我们经常见到。”邵佳权介绍,不少市民都曾经遭遇过这样的情况,可能会被推销员“忽悠”,或者没有看清合同条款就草率签字,“在每一份这样的保险分红类的理财产品上都应该有产品存在风险的提示,并且在旁边设有签名栏。”邵佳权说,如果市民在签名栏上签字,那就说明愿意承担风险,就算收益减少,在法律上保险公司也没有责任。
但如果市民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当时合同内并没有这样的提醒,而推销员也存在较为严重的错误引导的话,市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损失。“市民在购买这类保险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详细阅读合同,确保自身利益。”邵佳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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