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2013年,总保费收入达3868亿元,境内寿险业务市场份额为31.6%,总资产达24071亿元,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连续12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排名第94位;连续7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位列第237位、入选《中国品牌价值研究院》中国品牌500强,位列第15位。[2]所属寿险公司继2003年12月在纽约、香港两地同步上市之后,又于2007年1月回归境内A股市场,成为内地资本市场“保险第一股”和全球第一家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并已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寿险公司。
2011年11月份的四大保险集团列入“中管”(中央管理),悉数升格副部级央企的消息基本确定。
产品介绍
“福禄双喜”具有四大卖点:
一是满期还本、长寿是福。即被保险人生存至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返还满期保险金。
二是爱心延续、生命保障。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是两年一返、固定收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是享受分红、添财添禄。即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此外,“福禄双喜”具有保单贷款功能,确保资金灵活,当客户急需用钱时,就可以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获得急用现金,而保障部分依然是有效的。可见,“福禄双喜”产品是一款具有“大病有钱治、没病能投资、定期就给钱、本钱没损失”特点的,集理财和保障为一体的全能产品,能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