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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全家福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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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家庭成员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可作为投保人。
   一张保单保全家,给爱你和你爱的人更多保护!选择国寿全家福保险,全家人共享中国人寿无微不至的保护,让您生活更安逸更舒心!
 
  一张保单,全家受益
 
  通过投保,您可以使全家每名成员均拥有意外、伤残及住院医疗的全面保障。
 
  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
 
  被保险人因意外而身故、失踪,我们将支付死亡保障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伤残,我们将按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人均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投保范围
 
  家庭成员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可作为投保人。
 
  缴费方式
 
  投保人须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死亡、失踪死亡保险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住院诊疗(实际所花费金额-100)x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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