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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岁保险实则是误读 终身寿险常识有待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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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网络热议的“104岁”保险实则就是对终身寿险的一种误读,显示保险教育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强势出台、人险费率改革推动寿险业发展驶入“快车道”。据保监会最新数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20830.47亿元,同比增长35.41%;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2661.38亿元,同比增长41.65%。但与寿险发展形成强烈反差的则是消费者的产品认知水平,仍处在相对模糊的阶段。
  据报道,网友大呼看不懂的是一份保险合同,其中焦点是合同期为104年。实际上,该产品是一份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作为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终身寿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而根据《中国人寿(21.720,-0.12,-0.55%)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显示,终身型产品现金价值以客户投保年龄进行演算至105岁,作为终身的标准。也就是100也好105也好,都是正常的“合法”数据。
 
  选择保障型寿险产品,首要考虑的应该是保障程度。105岁就是一个数字而已,终身寿险设计的初衷是保险时间越长领取越多,真正到106、107岁依然可以继续领取,可算是不错的选择。而终身寿险只要维持合同有效,保险金最终必将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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