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产品的保险责任是否全面是衡量保险产品好坏的主要指标之一。那么,有不少消费者会问:
生命人寿福相随综合保障计划有哪些保险责任?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小编将详细为大家解答。
生命人寿福相随综合保障计划之产品详情
主附险捆绑销售
主附险搭配比例:主险保额≧1倍附加险保额
兼顾健康保障、财富积累的分红型终身保障计划。
产品要素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交费期满不超过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生命人寿福相随综合保障计划之四大责任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付医疗金,每年给付最高不超过附加险基本保额的5%,同时给付主险对应基本保额的终了红利。
关于医疗保险利益责任的7项说明:
1、意外或疾病导致医疗费用均可理赔;
2、门诊或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理赔;
3、理赔时不扣除从其他渠道获取的医疗费用补偿;
4、理赔时可使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5、无免赔额;
6、在额度内理赔不扣除门诊、住院产生的自费药;
7、当年度未使用完的限额部分可累积到之后年度使用,累计报销额度以附加合同基本保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