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鸿运少儿
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
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