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该产品自合同生效满两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其次,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中国人寿还将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除生存给付外,如果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专家表示,目前国内理财产品种类很多,各家金融机构的竞争重点放在比拼收益上,消费者也比较关注。但“国寿鑫年金”作为一种保险产品,生存给付的收益虽然不占绝对 优势,但如果综合考虑其生存给付和身故保障的责任配置,以及客户为购买而花费的时间成本,此类“贴心”产品自有其不可忽视的独特优势。
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中国人寿推出一款专供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国寿鑫年金保险”。该产品提供生存金给付和身故保险金给付,对有一定保险需求的人群来说,是一款管理现金的“贴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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