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 偿二代倒逼中小险企转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偿二代”二期的风险监管范围和规则在逐步深化。未来监管重点将从“保险行业内”向与保险业相关的“外延公司”过渡,尤其是对保险集团的监管要更为细致。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常务副主任陈冬梅教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偿一代”是以规模为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对风险没有系统分类,各公司只要业务规模相同,资本要求就一样,大量寿险公司为冲规模,大力发展高现金短期趸交等万能险产品。同时,为增加销售,不断提升对销售员及银保合作的费用率,提升产品成本,从而衍生出其他一系列问题,如投资激进、期限错配等。但“偿二代”是以风险为导向,如果一些公司不及时转变,未来很可能会被列入C和D级别。“偿二代”体系下,险企不仅要谋求发展,还要把防风险放在重要地位。
二期工程要来了
“偿二代”正式实施一年多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偿二代“二期工程”在路上。
近日,在保监会举办的全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培训班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强调,未来一个时期,要启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二期工程”,重点填补制度空白、修订现行规则、加强审慎监管协调。同时,保监会将通过加强对难以资本化风险的监管、强化偿付能力数据的真实性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偿二代”的实施。
据悉,目前保监会已经开始进行调研。调研内容主要为“偿二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偿二代”监管规则存在的空白、短板以及需要修订调整的方面;二是,“偿二代”运行的制度机制存在的问题,如保监局、会管单位和其他机构参与“偿二代”监管的工作机制方面;三是,“偿二代”全面落地和有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发挥“偿二代”在风险防控中的核心作用,提升行业风险管理能力和推动监管模式转变的意见建议。
陈冬梅表示,从“偿一代”,到“偿二代”一期,再到将来的“偿二代”二期,风险监管范围和规则在逐步深化。未来的监管重点将从“保险行业内”向与保险业相关的“外延公司”过渡,尤其是对保险集团的监管要更为细致。因为保险集团不仅包括寿险、产险,还有其他金融类机构。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一些“大而不能倒”的险企也将是“偿二代”二期工程监管的重点。
5月25日,2017年福布斯全球保险榜上,有109家保险企业在2000家企业中脱颖而出,中国平安全球第一,中国人寿全球第五。上榜的中国险企还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新华保险、中国太平、中国再保险、新光金控、国泰金融、友邦集团等。“这些险企所占市场份额大,很容易发生类似在次贷危机时期美国国际集团(AIG)倒闭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冲击,监管层会把‘大到不能倒’作为未来监管重点,这将更有利于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