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备
注投保年龄:6个月-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
交费期限: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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