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5月中旬发布的这份征求意见稿,将对保险公司“炒停”行为予以规范,并做出了明确处罚规定。其中,保险公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应当在停止使用后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报告,说明停止使用的原因、后续服务的相关措施等情况,并将报告抄送原使用区域的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销售误导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许女士今年4月收到保险代理人一封电子信件,称平安保险公司将于6月停售一款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每月仅存500多元,就能得到综合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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