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寿险是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00岁或105岁为止。只要被保险人在100岁或105岁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上述终端年龄,保险人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而不是等到被保险人在100岁或105岁后死亡时支付。这就是终身寿险有时被看作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100岁或105岁时的两全保险的原因。这种"两全"是考虑到被保险人在终端年龄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已经等于保险金额。
终身寿险一般具有现金价值,在任何时候,保单持有人可以通过退贷款或其他形式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它为保单提供了相当的灵活性。法律要求终身寿险保单要列出相应的现金价值表。
许多年以前,终身寿险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终身均衡缴费的普通终身寿险,另一种是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普通终身寿险以适量的保险费支出提供终身保障。终身缴费方式使年均衡保险费较低,适用于中等收入者购买。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缴费期为一定年数或达到被保险人某一年龄。限期缴费的极端情形就是趸缴保费和终身缴费。
目前,终身寿险在缴费方式、保单选择权以及给付形式上产生了许多变化,如保费不确定终身寿险、利率敏感型终身寿险和联合人寿保险等。
保费不确定的终身寿险是为了与分红终身寿险保单相竞争而产生的。这种不分红保单确定了一个保费上限,在保单生效前几年,保险费要远低于这个上限,而保单以后年度的缴费额是在保费上限额度内,数额的大小一般根据公司这种业务的经营状况而确定。
传统的终身寿险通过分红将利率风险及死亡率风险的一部分转移给保单持有人。而利率敏感型终身寿险则是根据当前的投资收益以及死亡率状况,通过保单现金价值的调整及保费的调整将利率风险及死亡率风险的一部分转移给保单持有人,使得实际经营结果与保单预计结果的差异得到补偿。这种保单用新的投资收益和当前死亡率确定现金价值,所以通常被称为利率敏感型终身寿险。
虽然绝大多数人寿保险只承保一个人的生命,但在理论上一份人寿保险单可以承保任何人数的生命。当一份人寿保险单承保2个或2个以上人的生命时,就称之为联合人寿保险。该种保险在数个被保险人中有一个人死亡时就给付保险金,合同即告终止。如果在数个被保险人中最后一个人死亡时给付保险金,则称之为最后生存者保险。当然联合人寿保险单可以使用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定期寿险方式承保,但经常使用终身寿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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