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如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自动垫缴
在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缴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缴,本公司将以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净额自动垫缴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净额不足以垫缴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投保示例
小赵,女,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企划人员
她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的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并选择年缴方式,25年缴清。
保险利益:
1、身故保障:10万元;
2、红利分配: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泰康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泰康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灵活方便。
而得到这些保障,年缴保费为2400元,相当于小赵平均每天的保费仅为6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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