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地区:全国
销售方式: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主险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终身死亡保险
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照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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