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终身保障,满期祝寿
专家理财,增加获利
红利领取,额外惊喜
保单借款,灵活方便
保险责任: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
红利: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红利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数额是不确定的。
红利领取方式:
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
备注: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驾
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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