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分红保险
适合年龄:60天—65周岁
缴费方式:年缴|见具体条款
产品特色:
两全保险,保障周全;(可以作为教育基金、养老基金、稳健储蓄、收入保障……)
交费灵活,方式多样;(可选择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或年交至被保险人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等方式。)
三年一返,稳定收益;(每三年返还基本保额的8%。)
三年一涨,身价不贬;(每三年按基本保额的8%增长身故、全残保障。)
享受分红,惊喜回报;(每年根据公司分红账户的实际经营状况获得分红回报。)
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可选择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或交清增额的方式领取红利。)
保险责任:
生存保障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及全残保险金
本主合同每经过三周年,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增加。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全残,或于合同生效180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下列方法计算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第K个保单年度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8%×[(K-1)除以3取整值]】)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每年度我们会向投保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红利用来增加您保单的现金价值,该红利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变更红利领取方式。变更后的红利领取方式将于下一保单周年日生效。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