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障
(1)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年内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40%,并返还所支付的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下同),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年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身故+全残保障,更全面的呵护
本计划的保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既照顾家人又保护自己。
变动的保障额度,更人性的设计
本计划采用均衡保费,您可以选择20年缴费、10年缴费、5年缴费或一次付清(趸缴)。
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保险公司不但会无息返还的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加费部分),而且还给付保险金额的40%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
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被保险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享受不同额度的保障,26岁至60岁最高可以有5倍的
投保示例
张先生今年23周岁,投保了2份长泰安康A款,20年缴费,年缴保险费982元,即可按一下标准得到身故或全残保障投保后合同生效1年内身故或全残,8000元给付金并退还所缴保费982元;合同生效1年至张先生25周岁,60000元身故或全残保障;26周岁-60周岁,100000元身故或全残保障;61周岁-75周岁,40000元身故或全残保障;75岁以后,20000元身故或全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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