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可获得理赔。保险金额为以下两项数值较大者:1.保单价值的105%;2.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时,您可以在我们给定的范围内,选定您需要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了满足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障需求,在符合公司规定的情况下,您还可以申请增加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等于保单价值。
部分领取:
若您急需一笔资金,您可以向我们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以解燃眉之急,您不需承担任何利息,并且只需保单价值足以支付保障成本,您就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部分领取随时进行,满足您人生旅程中的多种需求。
犹豫期退保:
如果您在签收合同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我们退还您所交纳的全部保险费。
解约:
保险合同签收10日后,如果您希望解除合同,您可以一次领取您的现金价值。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文章来源:平安人寿)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