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案例1
客户刘某于2007年8月6日在我公司投保太平福禄双至产品组合,保额20万元。2008年5月20日,被保险人因慢性肾功能不全(疗毒症)在珠海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天,住院期间及出院后连续进行肾脏透析治疗。珠海中支在接到代理人的报案后,在第一时间到医院看望了被保险人,详细向其家人说明理赔的具体事宜并了解了客户疗毒症的患病经过。2008年9月17日,客户备齐索赔资料来我公司进行理赔,依据太平福禄双至重大疾病条款的约定,在核实出险情况后立即做出给付的理赔结论。给付客户重大疾病保险金总计200308.13元。
理赔案例2
被保险人孙某于2005年4月15日投保生效我公司太平福禄双至产品组合10万元,附加IPA组合,年交保费3092.5元。2008年5月30日,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左腮腺导管癌在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7月8日,客户向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理赔人员在受理后迅速了解了被保险人的患病治疗经过,在核实出险情况后立即做出给付的理赔结论,重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合计给付理赔10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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