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终身寿险 > 正文
金泰人生 安享终身保障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作为家中有工作,有经济能力的一份子,是有责任购买保险使家庭更加幸福美满的。关键是要找到适合的保险。金泰人生(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怎么样?

  根据投保人个人的退休养老规划,可在投保后的任意时间,按本公司届时提供的转换年金保险合同,选择将减保或退保所对应的总金额转换为每年领取的养老年金,领取时间可长可短,能够有效地补充养老金账户,为投保人多姿多彩的退休生活提供强大的经济保障。除投保人外,受益人也可将保险金转换成年金。

  保障责任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发生减保,“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保障利益

  陈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3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主险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陈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将获得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