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避“险”为本
出险后高额赔付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的可分配部分,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提起分红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保险专家如是说。
其实,分红险虽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但避险保障才是其本质。以中国人寿的某款5年期分红产品为例,如客户在保险期内未发生风险,则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及累计红利。如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支付身故保险金(3倍基本保险金额)及累计红利。这3倍的保险补偿,是其他任何理财产品所不具备的,也是保险最大的优势所在。例如,2009年3月,家住通化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人秀玲(化名)遭遇车祸意外身故,因其2008年购买了一份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15万元,所以,事故发生后,其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经过调查,该案件属鸿丰条款所规定的保险责任,根据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此,几天后,中国人寿将死亡保险金47.79万元(含红利)交到了法定受益人秀玲女儿手中。
间接投资资本市场
风险不确定红利浮动
购买过分红险的人都知道,分红险与普通保险产品最大的区别是其兼具投资理财的功能,但分红险的红利回报具有不确定性和浮动性,有的年度高,有的年度低,对此,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百姓应有心理准备,而这一点却往往被很多百姓所忽视。
据中国人寿吉林省分公司保险专家介绍,分红险的红利来源于三个方面:死差益,即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的部分;利差益,即实际投资收益率大于预定利率的部分;费差益,即实际费用率小于预定费用率的部分。同时,2012年保监会在之前银行存款、国债、协议存款、基金、股票、公共工程等十余项保险投资新政的基础上,丰富和细化新政内容,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程度,其中包括投资基础设施将不再设限、研究设立小微企业投资基金及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也就是说,分红险投资资金往往投资于国内资本市场,百姓购买分红险获取保险保障的同时,也是在间接投资国内资本市场。而因为资本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风险是不确定的,所以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即保险公司的分红水平,也是随着资本市场行情浮动的。
对此,中国人寿吉林省分公司保险专家表示,资本市场处于牛市行情时,百姓获得红利收益会很高;而当资本市场行情低迷,进入熊市时,红利收益也自然会降低,有时甚至低于银行定存利息。特别是最近几年,国内资本市场一直处于低位运行中,盈利水平极低,受此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收益也非常低。因此,百姓分红收益自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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