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期交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中途可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我们在返还保险费时将扣除您已部分领取的金额。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深谷,或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根据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的终止
(1)在本主合同有效期内您向我们申请解除合同;
(2)被保险人身故后
(3)本主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中止效力,且未办理复效的;
(4)本主合同因其他条款或其附加合同所列情况而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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