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度保险产品评选”活动中,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安联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荣获“年度分红型终身寿险产品”称号。
该产品非常注重保险的本质——保障功能,涵盖的保障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具有身故保障、普通意外双倍、公共交通及自然灾害意外三倍赔付等利益,还具备联合人寿、生命提前给付等众多市场领先的保险功能。此外,延续超级随心系列产品灵活定制的优势,客户可以随心选择缴费方式,并根据自身需求随心搭配各种附加险,量身定制完善的保障计划。
保险责任:
1)身故或全残给付若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或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或最近一次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零时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以下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上述已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均不包括根据次标准体费率计算须交纳的额外保险费,也不包括非年交方式下须交纳的额外保险费。
2)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其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已年满十八周岁,则为本合同生效日)至其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期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除按前项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另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公共交通意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因以下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我们除按前项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和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另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生命尊严提前给付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近一次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零时起一年后,若被保险人经由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终末期疾病,可向我们申请领取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我们按申请时本合同身故保险金的100%给付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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