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可保财产和家财险保险责任
投保者往往以为购买了家财险,所有家庭财产都可以保。实际并非如此,保险合同对保险责任、可保财产和不可保财产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家财险是以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主要包括拥有全部产权的自住房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家具、衣物等。此外,家财险还可以承保一些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的家庭财产,比如自住房内的珠宝、玉器、钻石等,就可以通过特约方式投保。但家财险并非承保所有财产。对于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法律规定不允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日用品等,均为不可保财产。因此,个人收藏的字画是不能作为保险标的来投保的。
怎样购买家财险,投保时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和保险财产范围。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基本责任:火灾、爆炸、雷击、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扩展承保的保险责任:雪灾、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地面突然塌陷、崖崩、雹灾、冰凌、泥石流以及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防止灾害蔓延或施救所采取的必要措施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避免重复投保家财险
由于家财险种类多、保费低,许多投资者在不同保险公司重复投保,无意之中的重复投保,就成为另类的超额投保。在发生事故时,并不能给投保者带来额外的收益。对于重复保险,保险公司通常规定:“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我国《保险法》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只需要按照比例承担的方式分摊赔偿责任,投保者获得的赔付总数则不能超过构成有效索赔的损失总额。因此,从投保人的角度来说,在为自住房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的家财险时,要注意对同一项保险责任,保额加起来不要超过实际财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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