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20岁
保险特点:
人身保障时时享;稳健理财轻松选
现金利益选择权;保障理财随你挑
伴随终身贺百岁;资产保全三代享
周全呵护更贴心;金彩人生量身造
保险责任:
身故利益;周全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或在本合同的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身故日的保证现金价值;
②所有已缴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任何现金利益后的余额。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且在本合同的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且在本合同的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身故日的保证现金价值;
②保险金额的6倍扣除2倍已给付的任何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身故利益一经给付,本合同随之终止。
期满利益;百岁贺寿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公司将给付X倍保险金额的期满利益作为祝寿金(X根据下表确定),本合同随之终止。
投保年龄:0-9周岁10-19周岁20-29周岁30-39周岁40-49周岁50-60周岁8
现金利益选择权
选择自己的精彩人生——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灵活的现金利益选择权
本产品集保险保障与资产长期保值、增值解决方案于一体,为客户在规定期限内(第3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至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前30天)提供灵活的现金利益选择权。客户可根据届时自身情况,灵活调整和确定其保险理财方案。
若投保人行使现金利益选择权,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及之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保险合同期满日),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8%分别给付现金利益;同时期满利益调整为保险金额的4倍。
若投保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或变更现金利益选择权,则视为放弃该选择权。
现金分红;分享成长
本产品采用现金红利分配,不具有终了红利,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红利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项红利实现方式:直接领取,缴付到期保费,留存于本公司按复利累积生息。产品红利来源于死差、利差和费差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即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与定价假设的差异造成的可分配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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