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总部现位于深圳。股东由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等国内外资金雄厚的企业构成。公司现注册资本94.35亿元,是国内资本实力最强的寿险公司之一。
公司遵从“爱心、服务、创新、价值”的经营理念,秉持“内诚于心,外信于行”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倡导求新、求变、求发展。
生命人寿建立了覆盖全国重点省市区域的营销网络和多元化服务平台,目前共拥有800多个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含在筹),超过13万人的管理和销售人员,为全国300多万客户提供包括人寿保险、意外险、健康险和养老保险在内的全方位风险保障解决方案和投资理财计划。
所属险种:分红险
所属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0-60岁
生命人寿福星高照产品特色
保障久而久之----终身保障,多重呵护
终身的保障,伴随您度过人生的每个重要阶段。短期的投入,不仅有终身保障,还可获得终身收益,保额分红特殊的优势,让客户充分享有公司经营成果。
收益稳-----终身分红,收益稳健
采用先进的分红方式,收益、保障双增长,同样的投入、不同的选择、收获不同的未来。终身分红,年度红利复利递增,终了红利空间无限。
规划活----终身有福,灵活规划
规划灵活,生是储备,老是补充,病时无忧,爱的延续。
保险责任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年内,给付已交保费
18岁前,累计已交保费的1.05倍+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18岁后,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岁前,累计已交保费的1.05倍+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18岁后,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生命人寿福星高照权利特色
年金转换权:年满60周岁可选择将全部或部分现价转换年金。
减保权:本合同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且生效两年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中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同比例减少,并领取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与有可能分配的特别红利。
贷款权:投保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保单贷款,累积的保单贷款本息金额以投保提出书面申请时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的70%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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