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见9.2)身故,本公司向您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后至保险单满期日(含),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周年的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当时有效保险金额(见9.3)的一定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比例为3%,以后每次在上次给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0.5%。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本:安全保本,无论遇到任何风险,所交保费保证返还。
利:快速见利,保单生效后隔年即可领取,直到保单期满。
双:双重递增,每次领取比例不断增加,保额随分红逐年递增,越领越多。
盈:财福双盈,满期保险金可作为养老金,为晚年生活增姿添彩。
保险案例:
30岁的王先生购买该产品,选择富贵双盈主险10万元+附加定期寿险10万元+附加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10年交费,保障至60周岁,年缴保费16007.6元,累计交费160076元。可获得以下保障利益:
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第一次领取约3014元,以后每次领取均按一定比例增加。如果生存金不领取,复利累积至60岁满期,可达约154999.2元。
满期保险金:60岁保单期满时,领取满期保险金135914.5元,加上复利累积生存金154999.2元,可达约290913.7元,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价保险金:如果人生的旅途不幸发生意外,除返还主险所交保费及所得红利外,其家人还可获得1万元的生活补助,本合同效力终止。
豁免保险费:交费期间如不幸患有重大疾病,将豁免剩余年度未交的保费,王先生在可以继续享受保障的同时,减轻经济上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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