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抵达目的地8小时后,行李没有送达就可获得赔偿,我的行李延误了,为什么不给我赔偿?”“不是写着在旅游期间得病到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可获得医药费用补偿。我在旅游期间生病住院,为何不能得到赔偿?”针对近期游客较为关心的保险理赔问题,旅行意外险专家介绍,有些疑问和投诉可能是客户投保前对相关的旅行意外险条款定义细则不太清楚,或有误解所致。
专家建议:市民在投保前应看清旅行意外险条款,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咨询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以下为投保前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战争、军事行动等引发的延误不赔
在旅行意外险条款中,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及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5小时以上,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项下相应的保险金额赔偿该被保险人,但以上保险责任中不包括战争、军事行动引起的延误。
客户亦要留意在保险责任免除中所注明的由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造成的被保险人的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二、行李延误只赔偿当地购买必需品费用
在旅行中可能会因托运行李延误8小时以上而给客户旅行带来极大不便,这时保险公司将赔偿被保险人在当地购买生活必需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但值得注意的是,赔偿只是在当地购买生活必需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并非只要发生行李延误就有赔偿。
三、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和受伤不赔
市场上的旅行意外险条款中"医药补偿"保障,是指在旅行期间因生病或意外事故而需要必要治疗的实际医药费用。但若该伤病是投保之前已存在的,则大部份的旅游保险都将此列为责任免除。
例如,被保险人在旅程中因心脏病需入院治疗,而医生的诊断报告证明被保险人所患的心脏病是已存在多年的,这就属于责任免除,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拒绝赔偿。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