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之航空意外险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28日以上,7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满18周岁,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如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
保障内容:
保障项目可选保障额度
搭乘飞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Ⅲ度烧伤
40万、60万、80万、100万,共4种额度
投保须知:
1、每一被保险人限通过如E航空意外保险计划投保一次。保险合同生效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指定,但不能早于投保当日的次日,且不能晚于投保当日之后15日。保险合同生效后方能享受保险保障。
2、投保成功后,投保人将收到如E航空意外保险计划的电子保险凭证。投保人在投保成功后可登录网站或致电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电话95519,查询保单信息。
3、若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需打印如E航空意外保险计划的电子保险凭证,并凭身份证明、电子保险凭证、相关出险证明和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理赔手续。如E航空意外保险计划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除身故保险金外的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报案电话:95519
4、如E航空意外保险计划约定的交通工具:指领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行驶执照的飞机。
5、如E航空意外保险计划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利益条款》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为准,投保人在投保前请务必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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