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保险从业者刘志明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保险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素质、个人品德参差不齐。监管单位不力,案发后只追究犯罪行为人的责任,对保险公司往往只是罚款,对相关负责人缺少明确的问责制度,这都是导致保险业内丑闻不断、骗案层出的主要原因。
辜星律师认为,胡新宇案透露出:加强对保险业监管、建立有效约束机制、重建保险行业“诚信”,已经刻不容缓。
对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稽查处处长陈景雄表示,胡新宇案没有利用公司印章作案,而是私刻公章、在公司系统外作案,游离公司外,给监管带来了难度。但这并不说明保险公司在管控上就没有责任。
同时,陈景雄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前应对保险产品有所了解,太高的收益产品往往不靠谱,在购买中应当对销售人员身份认证,包括资格证和展业证等。
陈景雄还表示,购买保险时不要用现金,通过银行转账解决,购买后要及时取得正式发票,或者通过网上或电话查询保单。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于保险公司风险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防范,陈景雄说:“不仅要加强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以案说法,还要加强公司内部管控和制度建设,对地方现金收取保费等尤其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