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被称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实施主体看,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方式强制实施的,并由政府有关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而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和职工自主决定建立的,政府一般对企业年金不直接承担责任,政府对企业年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立法、税收和监管等方面。
从保障目标看,基本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广大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而企业年金是为了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弥补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的不足。
从缴费方式看,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缴费标准和缴费水平由政府统一规定,并强制实施;而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则由企业和职工自行决定,自愿建立。
从筹资方式看,基本养老保险采用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的方式,通过代际赡养提供养老保障;而企业年金采取个人账户完全积累方式,实行个人保障。
从运作模式看,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社保机构统一管理运作;而企业年金则是采用市场化方式,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运作。
从支付保证看,由于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因此财政对基本养老金的最终支付给予担保;而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自愿建立,因此企业和职工要自行承担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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