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险种,对很多朋友来说都不陌生了,有人非常喜欢,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保险:低保费、高保障;有人则坚决拒绝此类“消费”,认为“如果不出险钱就拿不回来了,不划算”。究其实际如何,我们不妨探探其根本。
最近遇到的正好是一位不认可消费型保险的客户,她比较看好某大型保险公司的一款重疾险,也想给自己和爱人投保;当我问其为什么喜欢时,她回答说是看公司好几位同事都购买了这个保险。
我直言说这是典型的随众心理:不要求最好或适合,大家选哪个我也选哪个,即便是选错了,死的也不是我一个,反正有那么多人陪葬呢。
集体无知和集体智慧,你走进了哪一类当中?
谈下面的问题时,我需要再补充一点重要的信息:这位客户先是给孩子办理的保险,而在给孩子办理保险时,她却非常中意定期消费型保险,因为“保费低,值!”我奇怪她为什么愿意个孩子选择定期消费性,却不认同大人的消费型保险,他觉得孩子的消费型保险交的保费非常少,大人的消费型保险交的多,万一不出险就是全打了水漂,太亏。原来她只是在做简单的数额对比,没有考虑同类险种,幼儿和成人的费率差异,以及风险、责任等差异。
其实,所有的保障类险种,在其保障责任方面,精算师进行产品设计时都会遵循一个精算原则:期望收支平衡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大范围上,保险公司既不赚取投保人的钱,也不会在这上面亏本。这是保险定价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则。
有同学会问了,那保险公司的利润怎么来的?回答是:保险公司主要是利用“收进保费”和“赔出赔金”之间的时间差来运作资金获取收益的。
当然,具体到细节问题上,还会复杂很多,以保险公司利润的三大主要来源(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中的死差益为例,虽然中国的寿险业在厘定费率时使用的是同一张经验生命表,但因为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是有选择性的(核保),并且各保险公司的核保标准和最终的承保群体并不一致,所以在死差益方面,肯定也会有差别。但这些,并不影响险种设计的根本性原则。
只要是带有保障性质的保险,都遵循“期望收支平衡原则”。如果你选择消费型的,那就是跟保险公司一样,纯粹的遵守了这个原则;如果选择非消费性的,简单地说,其本质是:保险公司该扣除多少保障成本还是扣除多少,所谓“还本”是让你多交一部分资金,然后用你多交的钱做了投资,投资收益保险公司自己留存一部分,把另一部分还给你而已。
所以,这种“还本”到底值或不值,还要结合具体险种以及投保人自身的投资能力而定。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